法律分析:
注冊資本 每個行業都需要注冊資本,根據相關規定要注冊食品公司,再結合實際情況,如果是一人獨資最低注冊資本為10萬,如果是擁有兩人或者兩人以上,沒人投資金額最低3萬。
公司名稱 同為食品行業的兩間公司名稱,在法律上是不允許重復;另外注冊公司按照相關,以“地區+ 字號 (商號)+ 行業 (或者行業特點)+企業類型”做為公司名稱。
經營范圍 經營范圍是指公司生產或經營的商品及服務,糖、煙、酒、小食品行業都屬于食品行業經營范圍。
需要證件 其中包含: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 (3份)、有效期內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企業代碼證的復印件 (3份)、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3份)、企業生產場所布局圖復印件 (3份)、標有關鍵設備和參數的企業生產工藝流程圖復印件 (3份)、企業質量管理文件復印件 (1份)、執行企業標準的企業須提交企業標準文本復印件 (1份)、已獲取HACCP認證證書、出口食品衛生注冊 (登記)證的企業,應提供證書復印件 (3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第六條 食品應當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狀。
第七條 專供嬰幼兒的主、輔食品,必須符合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營養、衛生標準。
第八條 食品生產經營過程必須符合下列衛生要求:
(一)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有與產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加工、包裝、貯存等廠房或者場所;
(三)應當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洗滌、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四)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須洗凈,保持清潔;
(六)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和條件必須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
(八)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經常保持個人衛生,生產、銷售食品時,必須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九)用水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十)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
對食品攤販和城鄉集市貿易食品經營者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衛生要求,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本法作出具體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法》
第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無照經營。
第三條 對于依照法律、法規規定,須經許可審批的涉及人體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等的經營活動,許可審批部門必須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許可審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必須憑許可審批部門頒發的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核發營業執照。
第四條 下列違法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辦法的規定予以查處:
(一)應當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和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
(二)無須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即可取得營業執照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
(三)已經依法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但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
(四)已經辦理注銷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以及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后未按照規定重新辦理登記手續,擅自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
(五)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擅自從事應當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方可從事的經營活動的違法經營行為。
前款第(一)項、第(五)項規定的行為,公安、國土資源、建設、文化、衛生、質檢、環保、新聞出版、藥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許可審批部門(以下簡稱許可審批部門)亦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予以查處。但是,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第五條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及時查處其管轄范圍內的無照經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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