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合同當事人義務主要包括提供材料時的義務、定作人協助義務、承攬人保管義務、承攬人保密義務以及定作人要求不合理時雙方當事人的義務,其中保密義務為:承攬人應當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經定作人許可,不得留存復制品或者技術資料。
一、承攬人擅自更換材料怎么擔責
承攬人因擅自更換材料導致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選擇請求承攬人承擔修理、重作、減少報酬、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完成定作所需的原材料,可以約定由承攬人提供或由定作人提供。承攬人提供原材料的,應按約定選購并接受定作人檢查;定作人提供的,承攬人應及時檢查,妥善保管,并不得更換材料。
對于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約定的,或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及時通知定作人。
承攬人應當對工作成果的瑕疵擔保。承攬人交付的工作成果應符合約定的質量,承攬人對已交付工作成果的隱蔽瑕疵及該瑕疵所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交付的工作成果有隱蔽瑕疵,驗收時用通常方法或約定的方法不能發現,驗收后在使用過程中暴露或致定作人或第三人受損害的,承攬人應根據合同約定或法律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加工合同和承攬合同怎么約定終止時間?
定作人在承攬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隨時解除合同,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承攬工作需要定作人協助的,定作人有協助的義務。定作人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承攬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攬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內履行義務,并可以順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攬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建筑工程類承攬合同有什么
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復制、測試、檢驗等工作。因承攬合同的包容性極強,法律對承攬合同的規定實際上是對一大類合同的規定,這是承攬合同與其他典型合同的一大區別。要確定一個合同是否承攬合同,最基本方法是看當事人的基本權利義務類型。比如在照相合同中,顧客有支付報酬的基本義務,對方有拍攝并交付照片的基本義務,自然而然就可以認定它是承攬合同的一種了。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四條
承攬人提供材料的,應當按照約定選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檢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六條
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或者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復等原因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八條
承攬工作需要定作人協助的,定作人有協助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條
承攬人應當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五條
承攬人應當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經定作人許可,不得留存復制品或者技術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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