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清算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組;
2、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展開清算工作;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4、提出清算方案;
5、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程序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七條
破產申請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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