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規定,企業應當購買工傷保險,為員工提供工傷保障。但在一些情況下,員工自身也存在責任,例如在工作中違反安全規定或私自進行非法活動等情況,導致工傷事故發生,此時員工應當自行承擔部分或全部醫療費用。
法律依據:
1.《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九條:用人單位未按照國家規定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受害的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2.《工傷保險條例》第七條:因勞動者本人故意違法規定或非法活動所致的工傷,不屬于工傷保險范圍;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3條:在生產、工作中,勞動者不服從安全生產管理,造成工傷事故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員工在工作中如果存在自身的違規或過錯行為,導致工傷事故發生,應當自行承擔部分或全部醫療費用。但企業也需要履行其提供工傷保障的法律義務,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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