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受理:如果想要離婚首先是要申請離婚,民政局受理你們的離婚手續,也就是相當于去民政局備個案,兩個人想要離婚了,交完相關資料等等也就可以走了。
2.冷靜期:這也是最近一直以來最火的一個關鍵詞,冷靜期是從2021年1月4日正式開始實施的(元旦民政局放假)也就是申請受理離婚以后兩個人有30天的冷靜期,也是為了讓大家避免沖動離婚的一個措施,在此期間如果一方不愿意離婚的,那么都可以直接去撤銷。
3.登記辦理期:然后就是等級辦理期,也就是自申請后的30日之后的第二個30天內,這是屬于登記辦理期,在此期間兩個人同時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七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男女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的,經區人民政府和司法機關調解無效時,亦準予離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雙方應向區人民政府登記,領取離婚證;區人民政府查明確系雙方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確有適當處理時,應即發給離婚證。男女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的,得由區人民政府進行調解;如調解無效時,應即轉報縣或市人民法院處理;區人民政府并不得阻止或妨礙男女任何一方向縣或市人民法院申訴??h或市人民法院對離婚案件,也應首先進行調解;如調解無效時,即行判決。離婚后,如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應向區人民政府進行恢復結婚的登記;區人民政府應予以登記,并發給恢復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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