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
一、領取采集表
辦理人根據檢驗類型,領取新車入戶或舊車過戶(籍)資料采集表。
二、拓印
將資料采集表交拓印組等候拓印,需拆卸零件或需升降臺方能拓印的車輛,由拓印員帶到維修車間拓印,自帶拓印無效。
三、 驗證
1.入戶車輛。
(1)私車:車主憑本人身份證正本及復印件、車輛合格證、購車發票、新車入戶資料采集表等手續,到驗證窗口驗證。
(2)公車:經辦人憑本人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復印件、車輛合格證、購車發票、新車入戶資料采集表等手續,到驗證窗口驗證。
2.過戶(籍)車輛。
(1)私車:原車主憑本人身份證正本及復印件、行駛證正本及復印件;車主死亡的,憑死亡證明及財產繼承公證書原件,舊車過戶資料采集表等手續,到驗證窗口驗證。
(2)公車:經辦人憑本人身份證、原車主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復印件、單位證明、行駛證正本;企業注銷登記的,憑所屬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的注銷證明;企業被吊銷登記的,憑所屬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吊銷證明及財產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公證書原件,舊車過戶資料采集表等手續,到驗證窗口驗證。
3.審批車輛,逢每周四上午9:30-12:00前來芳村刑偵檢驗站1號窗口辦理(荔灣區龍溪大道299號)。
(1)原車主因特殊情況而不能前來辦理,需要委托他人代辦的,受委托人需憑委托書、車主身份證、戶口簿及本人身份證前來辦理。
(2)持有法院裁決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強制執行的車輛,海關總署罰沒車輛入戶的,需持法院裁決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原件,裁定執行人身份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海關總署罰沒證明原件,罰沒前刑偵檢驗確認書,車主身份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前來辦理。
(3)收到退辦通知書有異議的。
四、驗車
辦理人驗證完畢后,到指定窗口等候叫名,由檢驗人員在車輛指定停放地點驗車。
五、領取檢驗結果
辦理人驗車完畢后,到指定窗口等候叫名,憑購車發票或車輛行駛證領取刑偵檢驗結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條 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第三條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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