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離婚,一方不同意的,那么一般要在三個月到六個月的時間才能離。因為人民法院一般有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這兩種審理方法。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需要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五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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