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關系不會因夫妻雙方長期分居的行為而自動解除,離婚只能是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或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才會準予離婚。
一、夫妻一方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證據?
若夫妻中的一方向法院起訴離婚的,需要及時提交證據,要提交能夠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經破裂的證據。有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經破裂,調解無效的,才會判決準予離婚;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等的。
二、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兩年的離婚糾紛問題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離婚訴訟的解決辦法: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遵循調解前置的原則,若認定夫妻關系確已破裂,應當準予離婚。
三、妻子出軌怎么如何離婚
離婚有兩種方式:
第一,協議離婚,夫妻雙方達成離婚意見,并且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協商一致后,親自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即可。
第二,訴訟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可以采用訴訟離婚的方式離婚,起訴離婚需要原告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去法院立案。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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