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 公積金 一般是指補充 住房公積金 ,是指用人單位除了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外,再額外為員工繳納一部分錢,這部分錢和住房公積金的一樣使用,只能在 購房 時使用。什么是補充公積金? 由于一部分企業效益較好,7%的公積金繳存額度已無法適應這些企業職工的需求,但社會普遍調整公積金繳存額度存在難度,加上企業也愿意做為職工增加這部分福利,故本市有關部門去年下半年開始實施補充公積金制度。根據《補充公積金暫行辦法》,除政府機關和全額財政撥款單位外,其它自收自支、效益較好的企事業單位,都可在完成法定公積金繳存比例后,再增加繳存比例,繳存方式同樣是個人出多少,企業出多少。 申請補充 公積金貸款 的,不單獨簽訂補充 住房公積金貸款 合同,而是在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中,增加補充住房公積金貸款金額。 公積金還貸須提供的材料 1、由單位蓋章的《住房 公積金提取 證明》 2、由提取人填寫的《公積金(補充)提取申請書》 3、提取人及委托人 身份證 、戶口簿或關系證明 4、 借款合同 或原還款憑證 一、借款人向擔保公司提供相關資料證明:夫妻雙方(若有共同還貸人,還需提供參與還貸人)的身份證、戶口薄等原件及復印件3份;借款人的婚姻狀況證明及復印件3份;夫婦雙方(參與還貸人)的月收入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占房價40%或以上的自籌資金證明交存到房地產交易中心或售房單位出具的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購房合同 原件和復印件2份; 二、申請組合貸款的借款人(含其配偶),須由單位提供單位公積金賬號及本人(含其配偶)公積金月繳額(單位在《個人住房置業 擔保貸款 申請呈報表上填寫并蓋章。); 三、確定擬貸款額度,由貸款銀行、城市房改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公司進行審批; 四、審批通過后簽訂相關合同,辦理有關手續。銀行發放貸款。借款人按期還本付息。 根據《 上海 市補充住房公積金暫行辦法》,除國家機關、差額預算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及其所屬的職工外,其它自收自支、效益較好的企事業單位,都可在完成法定公積金繳存比例后,再增加繳存比例,繳存方式同樣是個人出多少,企業出多少。 通俗地說,補充公積金就是公司愿意為員工在交足普通公積金比例后,再出一筆錢用于公積金,員工自己也要同比例交。這是福利,不是每個公司都愿意的。 補充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等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 工資 乘以職工、單位的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本人和單位的補充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分別不得大于各9%和少于各1%。具體繳存比例,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 職工繳存的補充住房公積金,由單位在職工每月工資收入中代為扣除;單位為職工繳存的補充住房公積金,由單位承擔。單位為職工繳存的和代扣的補充住房公積金,由單位自發放月工資之日起五日內,存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市建行房地產信貸部設立的補充住房公積金專戶內,并且計入職工個人補充住房公積金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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