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編制招標文件和標底;
(2)制定評標、定標辦法;
(3)發出招標公告或招標邀請書,或請有關上級主管部門推薦、指定投標單位;
(4)審查投標單位資格;
(5)向合格的投標單位分發招標文件及其必要的附件;
(6)組織投標單位赴現場踏勘并主持招標文件答疑會;
(7)按約定的時間、地點、方式接受標書;
(8)主持開標并審查標書及其保函;
(9)組織評標、決標活動;
(10)發出中標與落標通知書,并與中標單位談判,最終簽訂承包合同。
一、招投標的流程是什么
招投標的流程如下:1、項目立項,編制資格預審、招標文件文件;2、發布資格預審公告;3、資格預審;4、發售招標文件及答疑、補遺;5、接收投標文件,接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投標保證金;6、抽取評標專家;7、開標,開標時間為招標通知書上的時間;8、投標文件評審;9、定標;10、發出建設工程中標通知書,簽約。
二、工程招標要走哪些流程
招標是指招標人事先發出招標通告或招標單,品種、數量和有關的交易條件提出在規定的時間、地點,準備買進的商品名稱,邀請投標人參加投標的行為。
工程招標相對來說還是比較復雜的,招標一般有以下12個流程:
一、招標人準備工作,包括項目立項、建設工程項目報建;
二、編制資格預審、招標文件文件;
三、在工程交易中心的網站發布招標公告;
四、資格預審,包括出售資格預審文件、接受投標單位資格預審申請、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
五、發售招標文件及答疑、補遺;
六、接收投標文件;
七、抽取評標專家,在開標前兩個小時內,在相應的專業專家庫隨即抽取評標專家,另招標人派出代表(具有中級以上相應的專業職稱)參與評標;
八、開標,在通知的時間、地點,招標人、投標人、公證處、監督單位、紀檢部門等與會人員簽到,檢查投標文件密封性,主持唱標,并記錄開標過程,存檔備查;
九、投標文件評審,包括評標委員會的組建,初步評審、詳細評審,出具評審報告;
十、定標并公示;
十一、發出建設工程中標通知書;
十二、簽約前合同談判及簽約。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
第九條招標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應當先履行審批手續,取得批準。招標人應當有進行招標項目的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并應當在招標文件中如實載明。
第二十五條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招標的科研項目允許個人參加投標的,投標的個人適用本法有關投標人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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