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來到福利院收養子女的公民必須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引導教育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能力,并未患有精神病和嚴重傳染病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六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
(四)年滿三十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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