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有關規定,因父母離婚孩子轉學或其他正當理由確需轉學,才能申請辦理轉學。小學學生轉學一般在學期結束一周內辦理登記手續,新學期開學前辦理轉學手續。
法律依據:
《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第十條 如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出修改學生基礎信息的,憑《居民戶口簿》或其他證明文件向學校提出申請,并附《居民戶口簿》復印件或其他證明復印件,由學校核準變更學籍信息,并報學籍主管部門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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