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簽勞動合同一般是不能備案的,屬于違法行為,但是如果倒簽是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的共識,就是有效的,用人單位可以進行勞動用工補交備案。
一、離婚協議書有效期是多久的呢
離婚協議在辦理完離婚登記后一般是一直有效的。
離婚協議是指當事人雙方自愿離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關系,對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作適當處理而達成的一種書面約定。
離婚協議書經男女雙方簽名,并辦理離婚登記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遵守協議內容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履行;如果僅簽訂離婚協議書,未實際辦理離婚登記的,該協議書不生效。
男女雙方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的時候,需要向民政部門提交離婚協議書,民政局在辦理過程中會將離婚協議書存檔,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門登記備案的離婚協議,就是長期有效的。
在拿到離婚證之后,若雙方沒有再對該協議進行變更的,那么離婚協議書一直都是有效的。
二、倒簽了勞動合同還能賠兩倍工資嗎
如果超過了一個月,即使倒簽勞動合同不能免于支付兩倍工資。倒簽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已經建立事實勞動關系一段時間后補簽勞動合同的現象,勞動者可以主張未簽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但在司法實踐中存在舉證困難的問題。
三、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是什么樣的組織
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是針對醫療糾紛進行調解的人民調解組織。不同于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解,人民調解組織在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并建立有法律、醫學等方面專家組成的專家庫,在調解過程中可以有效彌補患方醫學知識不足、法律知識欠缺的局限,幫助醫患雙方更有效地在平等協商基礎上達成調解協議。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關于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通知》第三條
用人單位新招用職工或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自招用或續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7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經濟類型、組織機構代碼發生變更后,應在30日內辦理勞動用工備案變更手續。用人單位注銷后,應在7日內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注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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