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備案并非強制要求,但多數地區要求在簽訂勞動合同后30日內進行備案,未及時備案可補辦。用人單位應提供未備案情況說明并向就業備案管理部門報備。根據《勞動用工備案制度通知》,用人單位招聘新員工或續訂勞動合同應在30日內備案,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7日內進行備案。
法律分析
現在有許多勞動者都有一個疑問,勞動合同可以補備案嗎?
其實在現在的生活中,勞動合同并非強制備案,沒有法律明確規定。但多數地區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科要求簽訂勞動合同30日內備案,如未及時備案可以補備案,用人單位應出具未及時備案的情況說明并蓋章向就業備案管理部門提報。
根據2006年《關于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通知》第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新招用職工或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自招用或續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進行勞動合同用工備案。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7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
拓展延伸
勞動合同補備案的條件和程序是什么?
勞動合同補備案的條件和程序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一般來說,勞動合同補備案的條件包括:1.勞動合同雙方的真實意愿和合法權益;2.合同內容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3.合同簽訂時間在法定期限內。勞動合同補備案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驟:1.雙方協商一致,確定需要進行補備案;2.準備相關材料,如勞動合同、身份證明等;3.向勞動部門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遞交補備案申請;4.經勞動部門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通過后,辦理補備案手續;5.領取補備案證明或相關文件。補備案的具體條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區和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建議根據當地相關規定進行操作。
結語
勞動合同補備案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用人單位應在簽訂或終止勞動合同后的規定時間內進行備案。雖然法律并未明確要求勞動合同必須備案,但大多數地區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要求在30日內備案。如果未及時備案,用人單位可以補備案,并提供未及時備案的情況說明并蓋章向就業備案管理部門提報。勞動合同補備案的具體條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區和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請根據當地相關規定進行操作。
法律依據
《關于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通知》第三條
用人單位新招用職工或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自招用或續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7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
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經濟類型、組織機構代碼發生變更后,應在30日內辦理勞動用工備案變更手續。用人單位注銷后,應在7日內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注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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