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
市交管局事故處回復:如果事后發現對方留的是假號碼,聯系不上的話,還可以通過所記下的車號找到他,即使記下的車號是“克隆”號等假車號的話,這也不會影響保險公司先行理賠。事故中一方一旦發現對方留下的是假信息,就需報警,警方介入調查找到這名司機后,他的信息除了進入交管部門的“黑名單”庫外,還將進入保險公司的“黑名單”庫,屆時他的保險理賠會受到影響,同時次年的保險費將上調。原來之所以會出現這種“不誠信”的行為,其實都是為了逃避賠付責任,但是現在保險公司實行先行賠付,所以不存在這種狀況了。一旦提供假信息最后“東窗事發”的話,這么做的司機將得不償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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