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觀看,不傳播,就不違法根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六項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國際互聯網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信息。第二十條規定:違反第五條所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個人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可以并處一萬五千元以下的罰款?!缎谭ā返诰殴澋谌倭龡l: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罪:以牟利為目的,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款、第四款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的,從重處罰。第三百六十六條單位犯本節第三百六十三條、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三百六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條的規定處罰。綜上所述,若只是自己觀看,就不違法。若是組織或傳播給他人觀看,則構成了傳播淫穢物品罪,屬于違法行為。擴展資料:淫穢物品,毒害人們的思想,誘發犯罪,危害極大。為了保護廣大人民特別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維護社會治安,保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對各種淫穢物品必須嚴格查禁。為此,作如下規定:
1、對各種淫穢物品,不論是否以營利為目的,都必須嚴格禁止進口、制作(包括復制)、販賣和傳播。
2、查禁淫穢物品的范圍是:具體描寫性行為或露骨宣揚色情淫蕩形象的錄像帶、錄音帶、影片、電視片、幻燈片、照片、圖畫、書籍、報刊、抄本,印有這類圖照的玩具、用品,以及淫藥、淫具。
3、查禁淫穢物品的工作,既要堅決、認真,又不要擴大范圍.夾雜淫穢內容的有藝術價值的文藝作品,表現人體美的美術作品,有關人體的生理、醫學知識和其他自然科學作品,不屬于淫穢物品的范圍,不在查禁之列。
4、海關要加強進出口環節的查禁工作。凡攜帶、郵寄或走私入境的淫穢物品,由海關一律予以沒收,并可對當事人處以罰款。對情節嚴重的,由公安、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5、各地查禁淫穢物品的工作,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公安、文化、教育、廣播電視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按照各自的分工,負責組織實施,并加強協作配合。
6、因工作需要進口的資料中,夾雜有淫穢內容的,如需要保留,應規定嚴格的借閱、使用制度,不許向無關人員擴散;如不需要保留,應上交公安部門處理。
7、涉外接待單位以及有關交通運輸單位,如果發現外來人員遺留淫穢物品,應集中上交公安部門,單位和個人一律不準保存,更不準向其他單位或個人擴散。
8、查獲的淫穢物品,除海關依法沒收的由海關按規定銷毀外,統交公安部門集中處理。
9、對于走私、制作、販賣、組織傳播淫穢物品,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未構成犯罪的,由主管部門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對向不滿十八歲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的,利用工作職務便利將沒收的淫穢物品傳播的,以及利用職權和所管理的設備復制或傳播淫穢物品的,應依法從嚴懲處。
10、對觀看淫穢錄像、電影、電視的,應給予批評教育。對傳看、傳抄淫書、淫畫的,應予以批評教育,有實物的應交出實物;對屢教屢犯的,由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11、本規定的實施辦法,分別由公安部、文化部、教育部、廣播電視部、工商行政管理局、海關總署制定。
12、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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