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員工的工作證明需要注意的地方有幾個:1、寫明員工證明--身份證;2、注明公司的名稱;3、工作的年份一定要寫明;4、公司的蓋章。上面的信息需要在證明中注明,不然可能滅有證明的效力。
范本如下:
茲有我公司(____________公司)員工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在我司工作______年,任職______部門______經理(職位),年收入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特此證明!____________公司(加蓋公章)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依據:《勞動法》
第一條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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