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擔保合同是擔保人為了防止自己承擔保證責任后,無法向債權人取得相應的債權,而要求債務人向自己提供擔保的民事法律行為。
一、擔保合同無效的原因是什么
擔保合同無效的原因如下:
1、主合同有效但擔保合同無效;
2、主合同無效,導致擔保合同無效。
在以上兩種情況下,法律責任不同:主合同有效,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擔保人和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得超過債務人不能償還的部分1/2。如果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得超過債務人無法償還的部分1/3。擔保人在擔保合同無效并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后,也可以向債務人追償,或者在賠償責任范圍內要求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傊?,各方根據自身過錯程度承擔責任。
二、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連帶責任擔保人怎么辦
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當然不再承擔擔保合同所載明的擔保責任。但有關過錯當事人要根據相應過錯承擔民事責任,具體情形是:
(1)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的,如果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債務人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擔保人均有過錯的,擔保人責任限額是債務不能清償部分的1/2。
(2)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的,如果擔保人無過錯,則擔保人免責;如果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責任限額為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3。無論何種情形,無效擔保合同之擔保人承擔過錯賠償責任后,仍可向債務人相應追償。
三、什么是反擔保合同的擔保對象
反擔保合同擔保的對象實際上是一種未來,最終產生的擔保人對債務人的追償權。具體如下:
1、只有債務人違約,擔保人在約定期限屆滿未能向債權人履行義務時,承擔擔保義務,取得追償權。追償債權的權利人是擔保人,債務人是借款人;
2、權利來自雙方的委托擔保合同;
3、擔保人行使權利受阻時,可以要求作為追償債權擔保人的反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4、擔保對象的特點是反擔保的最本質特征,既決定了反擔保的其他特征,又決定了反擔保與本擔保和再擔保的根本區別。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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