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濟糾紛案件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經濟糾紛訴訟時效是3年,從權利受到侵害時起計算,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1、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2、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3、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4、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三、發生經濟糾紛有什么處理方式?
1、和解。和解是一種解決矛盾,解決民事經濟糾紛的一種方法。也是當事人自主解決民事糾紛的一種方法。
2、調解。調解是民事經濟糾紛的爭議雙方有意通過第三方的調解機構,或者是第三方的人對矛盾雙方當事人的糾紛作出調解。
3、仲裁。仲裁程序是由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將爭議提交(具有公認地位的)第三方,由該第三方對爭議的是非曲直進行評判并作出裁決的一種解決爭議的方法。4、訴訟。訴訟程序是通過人民法院最終裁決來解決民事經濟糾紛的一種司法解決方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該內容由 李昱旻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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