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退稅額計算退稅額的計算公式為: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60% 。
法律依據: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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