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行為已經嚴重侵犯當事人的隱私權 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請訴訟 對于行為造成對當事人嚴重生活影響 名譽權…等可以依法進行賠償 道歉 構成極壞社會影響情節嚴重者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條 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
第九百九十一條 民事主體的人格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二條 人格權不得放棄、轉讓或者繼承。
第九百九十三條 民事主體可以將自己的姓名、名稱、肖像等許可他人使用,但是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許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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