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別在于:
一是關系的性質與對象不同,合作關系是利益共享關系,而勞動關系是在現實勞動過程中所發生的勞動者與提供生產資料的用人單位的關系;
二是適應的法律與法律關系不同,合作關系適用法律是《民法典》,勞動關系適用法律是《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并受其調整。
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爭議的區別是什么
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爭議的區別是兩者產生的依據不同;適用的法律不同;主體資格不同;主體性質及其關系不同;是以誰的名義實施工作以及由誰承擔責任不同;合同內容受國家干預程度不同;內部規章制度的約束力不同;勞動力的支配權不同。
勞動關系與承包關系的區別是什么
勞動關系與承包關系的區別是性質不同。承包關系在法律上沒有確切的定義,在企業范圍內的承包關系作為一種責任制形式,并不是一種獨立的社會關系,可以從屬于勞動關系,也可以從屬于民事關系。勞動關系自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
勞動和勞務關系的區別
勞動和勞務關系的區別如下:
1、主體不同:
(1)勞動關系的主體是確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單位,另一方必然是勞動者;
(2)而勞務關系的主體是不確定的,可能是兩個平等主體,也可能是兩個以上的平等主體;可能是法人之間的關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間的關系,還可能是法人與自然人之間的關系。
2、關系不同:
(1)勞動關系兩個主體之間不僅存在財產關系即經濟關系,還存在著人身關系,即行政隸屬關系。也就是說,勞動者除提供勞動之外,還要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服從其安排,遵守其規章制度等;
(2)勞務關系兩個主體之間只存在財產關系,或者說是經濟關系。即勞動者提供勞務服務,用人單位支付勞務報酬。彼此之間不存在行政隸屬關系,而是一種相對于勞動關系當事人,主體地位更加平等的關系。
3、勞動主體的待遇不同:
(1)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除獲得工資報酬外,還有保險、福利待遇等;
(2)而勞務關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獲得勞動報酬。
4、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
(1)勞動關系用來確立,其法定形式是書面的;
(2)而勞務關系須用來確立,其法定形式除書面的以外,還可以是口頭和其他形式。
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條 國家采取各種措施,促進勞動就業,發展職業教育,制定勞動標準,調節社會收入,完善社會保險,協調勞動關系,逐步提高勞動者的生活水平。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勞動關系和社保的關系是什么
勞動關系的范圍更廣,只要雙方存在雇傭關系,一方付出勞動,而一方支付報酬即構成這層關系。
社保關系建立在勞動關系上,可以作為證明事實勞動關系的憑證。雙方沒有勞動關系,單位就不能為員工繳納社保。
勞動關系與雇傭關系的區別有什么
雇傭關系與勞動關系的區別有:
1、干預程度不同;
2、福利待遇不同;
3、用工形式不同;
4、主體不同;
5、合同的排他性不同;
6、解決爭議的方式不同。雇傭合同作為一種民事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該內容由 許乃義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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