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的存在形式主要有兩種,即全日制的用工形式和非全日制的用工形式。全日制的用工形式也就是簽訂勞動合同,每天固定上班的用工形式。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一、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有什么限制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用人單位使用非全日制工的,不允許按月結算工資。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二、按工時算工資怎么算
1、由于小時工按小時結算,所以不存在時間關系,開除也好,辭工也好都需結清工資。
2、小時工即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當天結算工資。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三、企業怎么簽訂臨時工合同
企業和臨時工可以口頭簽訂臨時工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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