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借條丟失還可以向債主要回錢,可以和對方協商一下,在不說明借條遺失的前提下;要對方寫個還款協議,只要對方在協議簽下字,那協議和借條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債主不還錢的情況下,還可以搜集證據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