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董事會成員怎么產生的
公司董事會成員的產生方式為:
1.一般的公司,非職工董事由公司股東會或股東大會選舉;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成員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
2.屬于職工董事的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二、公司董事會成員變更手續是怎樣的
公司董事會成員變更登記需履行如下手續:
1.公司內部通過股東大會同意對董事成員的變更,并簽訂股東大會決議;
2.向工商局提交材料,申請變更董事會成員。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3)新任董事會、監事會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4)公司章程修正案(加蓋公章);
(5)公司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6)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三、公司董事會成員應當承擔什么責任
公司董事會成員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1.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前述行為構成犯罪的,除應當承擔民事賠償外,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3.其他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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