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承包資質步可以單獨進行轉讓,只能和公司一起進行轉讓。
一、建筑工程承包資質轉讓資料
1、資質轉讓申請表;
2、公司資質證書變更復核表格;
3、掃描營業執照副本和公司法人副本(如果公司是合伙企業,則需要營業執照和合伙企業副本);
4、原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5、建筑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副本原件;
6、公司章程副本(含原公司,新企業);
7、與資質變更相關的認證資料。
企業準備申請材料后,如果不了解資質轉讓的流程,也會導致施工資質轉讓失敗。
1、在提交書面轉讓申請材料之前,公司應先在網上申請更換資質證書和相關數據上傳;
2、區、縣建設管理部門審查簽字;
3、市建管辦審核;
4、省級批準企業名稱變更為省建設管理局批準;
5、建設部批準的企業變更為省建設管理局批準。
二、哪些公司可以承包建筑工程,需要什么資質
我國對工程總承包不設立專門的資質。凡具有工程勘察、設計或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均可依法從事資質許可范圍內相應等級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業務。但是,承接施工總承包業務的,必須是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
《關于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中提出,鼓勵具有工程勘察、設計或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勘察、設計和施工企業,通過改造和重組,建立與工程總承包業務相適應的組織機構、項目管理體系,充實項目管理專業人員,提高融資能力,發展成為具有設計、采購、施工(施工管理)綜合功能的工程公司,在其勘察、設計或施工總承包資質等級許可的工程項目范圍內開展工程總承包業務。工程勘察、設計、施工企業也可以組成聯合體對工程項目進行聯合總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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