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可知,發現家里人被詐騙了,那么第一時間就應該去公安局進行報案,保存好被詐騙時的相關轉賬記錄和料條記錄等,以便向警察提供被騙過程和被騙證據,這時候可以要求警察陪同當事人去銀行辦理凍結被害人銀行卡的手續,以防詐騙犯對當事人的銀行進行轉賬操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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