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董事長及董事變更的流程如下:
1、全體股東召開股東會,作出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決議,并形成書面文件,全體股東簽字;
2、召開董事會,選舉董事、董事長,形成董事會決議,全體董事簽字;
3、修改公司章程;
4、工商局領取變更登記文件,按照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5、由于法定代表人變更,原營業執照會被收上去,變更完成后,5個工作日左右領取新的營業執照;
6、同樣,由于法定代表人變更,需要去基本戶開戶銀行更換開戶許可證,同樣是要先將舊的開戶證上交,等變更完成**新的開戶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零九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
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履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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