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據一般要加蓋財務章。收據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也屬于合法憑證。但是一般情況下,收據收取的款項只能是往來款項,收據所收支款項不可以作為成本、費用或收入等事項,只能作為收取往來款項的憑證。收款收據雖然具有一定法律效力,但其效力不強,所以很多單位都只認發票。
鑒于公章一般具有公認的法律效力,加蓋公章的收款收據在實務當中也一般將其看作合法收據。在收據上蓋章,主要是為了達到物項或款項已經收到驗證或者是確認作用。同時在收據上蓋了章,也就代表公司對于這份收據已經認可了。
公章具有公認的法律效力,加蓋公章的收款收據在實務上也一般將其視為合法的收據。收據上蓋章,主要是起到款項或物項已經收訖(收到)驗證或確認作用。蓋什么章根據各單位的狀況與規定有所不同,一般是財務專用章或收訖專用章,有的還用財務部,財務處,財務科的部門章,還有的單位沒有啟用以上專用章使用公章,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在財務務實中,收款收據是作為企業非經營性收入的票據,單位的款項收取是財務部門的責任范圍,加蓋的印章說明財務部門代表企業收取了收據注明的該筆款項。按照收款收據的管理規范,加蓋的應為財務章或收訖專用章,說明財務部門對此筆款項收入的確認。收據上蓋上公司的公章也是最有法律效力的。因為在收據上蓋了公司的公章的話,那么就代表該公司認可了這份收據,那么在法律效力上與蓋了財務章是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劾U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