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是有法律效力的,前提是,收據必須由財務開出且所涉經濟內容不存在違法事項。一般,單位的財務收到款項應予開出收據,且收據必須加蓋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才有效,以證明單位收到款項。
法律依據:
《財務印章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財務印章的管理加強對財務事項的監控力度防范財務管理風險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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