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如果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無論雙方感情不和分居多長時間都是可以離婚的,與分居時間無關;但若一方因感情不和而起訴離婚的,感情不和并且已經分居滿兩年的,經過調解無效后,法院一般會認為夫妻之間的感情已經破裂,沒有修復的可能,一般會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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