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安置房買賣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受法律保護。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滿5年且取得產權證后可以自由買賣。安置房買賣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記為前提,是否在房管部門進行備案登記不影響合同債權的法律效力。
一、動遷安置房和商品房二者的區別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商品房是由房地產開發商統一設計,批量建造后,作為商品出售的房屋。在質量、產權、交易、取得土地的方式和享有的權利方面有差別。
二、安置房可以直接寫子女名字嗎
根據我國民法典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安置房不可以直接寫子女的名字,如果想將安置房的所有權交給子女,可以通過贈與方式加上子女名字。安置房人需要在取得房產證之后,與子女到不動產登記管理部門進行贈與不動產登記,才將安置房所有權賦予給子女。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房屋的所有權人是被拆遷住戶,不是其子女。
三、拆遷安置房怎么交易
具有完全產權的拆遷安置房是可以進行買賣的。拆遷安置房如果進行了產權登記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合法權利并對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處分的唯一合法憑證。依法登記的房屋,其權利受我國法律的保護,而其它任何房產證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管是什么性質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產證后才可以進行二次交易,沒有取得房產證是禁止上市交易的。也就是說,如果拆遷安置房有相關法律證件,其交易與普通房屋沒有任何差別。需要訂立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要到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登記,登記之后才發生變動效力。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