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土地確權女兒可繼承的。并且前述的土地確權不得為所有權,只能為使用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遺產按照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二順位進行繼承。且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一、第一繼承人順序及份額如何規定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如果女婿或兒媳婦在喪偶之后,對老人盡到主要的贍養義務,也是第一順位繼承人;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同一順位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二、第一順位繼承人和第二順位繼承人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第一順位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位繼承人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三、父親去世出嫁的女兒要分家產應該給嗎
父親去世出嫁的女兒要分家產。因為出嫁女兒也算是父親遺產的繼承者之一。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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