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不去當地勞動部門備案是可以的。勞動合同并非強制備案,沒有法律明確規定。但多數地區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科要求簽訂勞動合同30日內備案,如未及時備案可以補備案,用人單位應出具未及時備案的情況說明并蓋章向就業備案管理部門提報。
一、單位社保減員如何操作
準備好社會保險減員表。減員表打印出來后,要蓋上單位的公章。有些地方還需要職工的身份證信息或者勞動合同,這個要問清楚當地社保局,把該準備好的資料準備好。人社局官網備案。一般人社局會有一個窗口是專門用來做勞動用工備案蓋章的。但前提是要在系統里面做好,我們可以進入人力資源保障網,點擊勞動用工備案,員工離職是解除合同,所以把該填的信息按要求填進去,并提交。在系統做好后,就把減員表和相應資料帶過去辦理。先去勞動用工備案處蓋章。征繳科進行當月保險申報。告知離職職工。
二、交社保局的勞動合同備案與繳納社保有啥關系
勞動合同備案與社保無直接關系,《勞動合同法》中未要求勞動合同簽訂必須要勞動合同備案,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的備案可以(原勞動局)作為就業統計的依據,勞動合同不備案,不影響社保的額繳納。社保只要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就必須繳納。
社保屬于勞動合同的內容之一,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勞動合同的備案必須給社保局(或者以前叫勞動局),作為就業統計的依據,勞動合同社保局備案。
三、勞動合同備案辦理方式有哪些?
首先,用人單位進行勞動用工備案要提供的信息應當包括: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經濟類型、組織機構代碼,招用職工的人數、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起止時間,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人數、職工姓名、時間等。
其次,用人單位新招用職工或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自招用或續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7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
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經濟類型、組織機構代碼發生變更后,應在30日內辦理勞動用工備案變更手續。用人單位注銷后,應在7日內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注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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