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成立時都要求在工商局辦理公司設立手續,確定公司注冊地址即經營場所,作為公司的法定住所地。擅自改變主要登記事項,不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的,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非法所得額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非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并限期辦理變更登記;逾期不辦理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扣繳營業執照;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六十九條 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按照本條例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六十三條 擅自改變主要登記事項,不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的,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非法所得額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非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并限期辦理變更登記;逾期不辦理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扣繳營業執照;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