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對方是殘疾人不影響離婚。但是一般情況下對于沒有勞動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的殘疾人,離婚時另一方應當給予一些補償,當然這要看他殘疾的形成時間和原因,另外要看另一方的經濟水平。如果協商不成,法院會判的。
一、屬于三級殘疾人犯罪會怎樣處理?
三級殘疾人犯罪同樣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處罰責任,除非符合法定免于追究刑事處罰責任的情形。通常情況下殘疾人一般是指那種身體上存在一些缺陷的人,雖然身上有殘疾會導致行動不便,但實際一般殘疾人的精神狀態還是正常的。所以,還是殘疾人犯罪的話,必然也是會對其作出處罰。除非殘疾人是沒有達到刑事年齡的未成年人,那么在犯罪的情況下才有可能不承擔刑事責任。此外對于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可以在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時申請辦理監外執行或者保外就醫手續,經檢察院或者執行監獄認定符合法定條件予以批準。相關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八條,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第十九條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二、丈夫有撫養妻子的義務嗎?
根據法律規定,夫妻之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有給予適當幫助的義務,該義務實質上是夫妻之間扶養義務的延續。因此,殘疾人在離婚時可以要求對方對其給予適當的幫助。
三、一方死活不離婚怎么辦
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第一次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如果沒有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話,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
司法實踐中,在不具備法定離婚情形的離婚訴訟中,對方堅決不同意離婚,是法官不予判決離婚的一個重要理由。法庭上,對方往往稱夫妻之間感情尚在;
希望能繼續好好生活,對于此種情形,法官通常會給被告一個機會,希望雙方更能夠珍惜夫妻之間的感情,維系夫妻關系,判決駁回起訴。
但是,不能固化的認為第一次起訴就沒有判決離婚的可能性,離婚案件在第一次起訴證據充分的情況下,能夠證明雙方已經達到“感情確已破裂”的程度,法院也會判決離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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