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撫養費增加訴訟需要的材料起訴狀、直接撫養方的身份證件、子女的身份證件以及當前撫養費不能滿足子女實際需要的證據。法律規定,如果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那么直接撫養方可以以子女的名義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對撫養費的數額進行增加,法院經審理,認為符合事實的,應對直接撫養方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撫養費支付的依據: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不直接撫養方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九條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條
撫養費應當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