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訴訟離婚或者協議離婚都可以。我國《民法典》規定,公民有結婚的自由、也有離婚的自由。配偶一方有殘疾,并不影響另一方提出離婚的主張。但在離婚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給予適當幫助。但對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體的婚姻保護。因一方患精神病對方要求離婚的,處理時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有利于對患者的治療和生活上的安置。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該內容由 齊鳳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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