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爭取撫養權的有利證據有:
1、可以證明自己的工資收入或經濟條件優勢的證據;
2、可以證明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環境等人文方面的優勢的證據;
3、可以證明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給予孩子陪伴和照顧的證據。
對于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一般由夫妻雙方協商確定,無法協商確定的,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則判決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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