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要不要簽合同?
1、臨時工要簽合同。
2、只要建立勞動關系就必須訂立勞動合同,臨時性工作崗位的勞動合同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如果用人單位不愿意簽訂,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反映情況,由勞動行政部門督促用人單位與就業者簽訂勞動合同。
我想咨詢一下臨時工發工資,要不要扣個稅
臨時工工資是否需要申報個稅,要看具體的情況:1、臨時工是否需要申報個人所得稅,關鍵是看其工資有多少,看其是否滿足按次計征或按月計征的標準;2、達到規定標準就必須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3、企業直接聘用臨時工,與之簽訂勞務合同并按月定期支付報酬;4、企業與臨時工未簽訂勞務合同,偶爾按次收費的,不存在聘用關系,臨時工提供勞務,不存在實際雇傭關系。企業不需要為其代扣個稅,只需按勞務費處理。這類臨時工需要去稅務局代開勞務發票,企業財務人員憑票入賬;    5、臨時工是由勞務派遣公司提供。企業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且企業支付派遣公司勞務費的。這種情況呢,企業也不需要為其代扣個稅,因為此時企業與臨時工不存在實際雇傭關系。
臨時工沒有合同工傷怎樣賠償
1、臨時工沒有勞動合同,但有證據證明與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支付工傷待遇。2、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先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再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向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申請劃撥社會保險費。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臨時工沒有合同工傷如何賠償
1、臨時工沒有勞動合同,但有證據證明與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支付工傷待遇。2、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先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再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向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申請劃撥社會保險費。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要是沒有簽合同的臨時工他拖欠工資呢
如果臨時工被拖欠工資,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要求其及時支付工資;如果單位拒絕支付的,臨時工可以采取向勞動局投訴、申請勞動仲裁、向法院起訴等方式來索要其工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六十二條 該內容由 王祖軍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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