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起訴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寫起訴狀:
1、可以委托律師代書起訴狀;
2、也可以在法院求助起訴狀的格式以及形式;
3、可以自己寫起訴書或者找人代寫起訴狀。
起訴的程序如下:
1、寫好訴狀,拿條子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一張1寸照片去當地法院立案;
2、立案后看自己的案子歸哪個審判庭管,然后給被告送達開庭傳票;
3、開庭,在法庭上各自陳述事實和理由;
4、法院經過審理后下達判決書讓雙方簽字領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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