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網絡簽訂的合同,首先就需要進行備案處理,這個在一些比較大的城市中都是這樣處理的,如果城市沒有網簽可以直接寫購房合同的。按照購房步驟來看,房屋交易雙方簽訂了購房合同之后,再辦理房屋備案手續。一般情況下,開發商在與購房者簽訂購房合同并受到首付款后,會打印備案表,并讓購房者在備案合同上簽字,將其送至當地房產局進行審核和蓋章,然后再通知購房者辦理貸款手續。
一、期房合同什么時候拿到
購房合同是當時簽了就有一份是屬于業主自己的,而且備案時間有長短,一般是1-3個月,如果你是按揭的話,你簽的合同應該是4-6份,其中一份為房管局備案,一份為銀行備案,一份為業主,其他未開發商,當時首付交完,雙方簽字蓋章就應該拿一份給業主。購房合同不備案是有一定風險的,還是建議購房者辦理備案。實行購房合同備案制度,可以對開發商進行有效的制約。它不僅能促使開發商加快建房,按章辦理產權證,也可使購房者更加放心,很好地規避了一房二主為消費者帶來的諸多隱患。
二、新房被抵押會怎樣
購買被抵押的房子存在的風險:1、重復抵押。開發商在建設過程中由于資金缺乏,會選擇將部分房源抵押給銀行,獲得銀行的貸款,另一方面又為了加速回籠資金,在未經銀行同意且沒有告知購房者該房源已被抵押的情況下,就對該房源進行出售,這種重復的交易給房屋權屬登記帶來隱患;2、多方利益沖突。利益沖突風險往往發生在開發商將房產抵押給多方的情況下。比如開發商將房產同時抵押給銀行、工程方、土地管理部門等多個抵押人,購房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房產,一旦開發商資金鏈無法償還抵押貸款,房屋的歸屬問題處理起來將會錯綜復雜,輕則延誤購房者收房,重則購房者所購房屋產權遭遇轉移;3、退房難。開發商惡意隱瞞抵押情況,要么是補辦解押手續,繼續完成房產交易,要么是支付違約金,同意購房者退房。但是,通常情況下退房并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情,維權將會是個漫長的過程;4、無法辦理不動產證。房地產開發商在沒有還清債務的前提下與購房者進行交易,購房者不僅面臨著首付款損失的風險,還因為開發商有債務問題,購房者無論是向銀行申請貸款還是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都將不能實現,更別提網簽備案和到房管部門辦理不動產權登,都將會受到阻礙。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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