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繳費個人和公司各承擔比例,單位分別為養老20%,醫療8%,失業2%;個人分別為養老8%,醫療2%,失業1%。工傷和生育保險由企業全額承擔。城鎮戶口可自行繳納社保,養老和醫療繳費基數根據不同檔次確定,比例約為養老20%,醫療8%。
法律分析
社保繳費個人和公司各承擔比例如下:
1、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
2、醫療保險:單位8%,個人2%;
3、失業保險:單位2%,個人1%。
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各在1%左右,個人不需要繳納。當地城鎮戶口,也可自己繳納社保,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等資料到當地社保中心辦理繳納手續。一般繳納養老和醫療,繳費基數可根據規定的不同檔次確定,比例一般為養老20%,醫療8%左右。
拓展延伸
社會保險費用分配:個人和企業的責任如何劃分?
社會保險費用的分配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進行規定的。一般情況下,社會保險費用由個人和企業共同承擔。個人的責任通常是通過工資的一定比例進行繳納,而企業則需要按照員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具體的責任劃分和比例會根據不同的社會保險項目而有所差異,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一般來說,個人和企業都需承擔一定比例的責任,以保障社會保險的可持續發展和保障效果。具體的分配比例和政策可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和規定進行了解。
結語
社保費用的分配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一般情況下,個人和企業共同承擔社保費用。個人通過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企業則按員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具體的責任劃分和比例因社保項目而異,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個人和企業需承擔一定比例的責任,以確保社保的可持續發展和保障效果。請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和規定了解具體的分配比例和政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并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于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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