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起訴書要交給法院的,可以直接到法院的立案庭提交。
當事人如果因為糾紛要提起民事訴訟的,可以準備好起訴狀以及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遞交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當事人遞交的起訴狀應當包括的內容有:原告與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人民法院會對當事人提起的訴訟進行審查,如果符合法定的條件人民法院則會在七日內立案,如果不符合條件,則人民法院會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睹袷略V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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