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領取撫養費方法有:
1、協商領取,適用于雙方能夠達成協商的情形;
2、調解領取,適用于雙方能夠達成調解的情形;
3、執行領取,適用于雙方無法達成協商、調解,而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判的情形。
一、調解離婚適用于什么時候
調解離婚適用于的時候包括:
1、雙方不同意離婚,但可以就離婚調解達成協商時,且調解后的,就離婚達成協商的;
2、或雙方起訴離婚,人民法院應當先組織調解,經調解后,雙方就解除婚姻關系達成一致的;
3、調解離婚適用于的其他時間。
二、起訴離婚只能在結婚登記地嗎
離婚不是只能在結婚登記地起訴。訴訟離婚,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審理后,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離婚制度。調解不適用于婚姻關系、身份關系確認案件;但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制作調解書。
三、欠農民工資不給該怎么辦
欠農民工資不給的解決方法如下:
1、可以向各地勞動執法部門舉報,勞動部門的執法監察人員會幫助協調解決;
2、也可以到各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去申請仲裁;
3、如果對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強制執行;
4、如果無法負擔打官司的費用,可以申請減免訴訟費。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后,可通過多種程序解決,具體如下:
1、雙方自行協商解決,當事人在自愿的基礎上進行協商,達成協議;
2、調解程序,不愿雙方自行協商或達不成協議的,雙方可自愿申請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對調解達成的協議自覺履行。調解不成的可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直接申請仲裁;
3、投訴,勞動者在權益受到用人單位或非法職業中介機構等侵害時,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六十一條
對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中有關子女撫養義務的當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采取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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