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醫療損害是指因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故意或過失(即醫療過錯),而對就醫患者造成身體上或精神上的損害結果。
醫療損害責任構成要件有:
1、有錯誤的醫療行為;
2、造成患者損害后果。損害后果是指錯誤的醫療行為給患者造成的不利益事實;
3、錯誤的醫療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必然因果關系;
4、加害人的主觀過錯。醫療損害不以加害人主觀過錯表現形態是否屬于過失為其要件,故意造成患者損害后果的同樣可以構成醫療損害,如醫務人員出于報復、泄私憤、牟取非法利益等心態,對患者造成損害后果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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