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構成詐騙罪的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說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其次,欺詐行為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對方產生錯誤認識是行為人的欺詐行為所致即使對方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詐行為的成立。最后,成立詐騙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之后作出財產處分,財產處分包括處分行為與處分意識。
二、詐騙多少錢構成犯罪《刑法》第266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1996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853次會議討論通過)的規定,詐騙數額較大,以2000元為起點,詐騙數額巨大,以3萬元為起點。因此,詐騙公私財物價值達到2000元的,就構成詐騙罪。到底如何構成詐騙罪的呢已經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紹。實踐中,只有認定欺詐行為情節嚴重之后,才會構成詐騙罪,否則就只是一般民事欺詐行為,此時還要考慮到實際的詐騙數額才行。行為人只要賠償被害人的損失就可以了。而且根據刑事和解制度,構成詐騙罪,但是情節輕微的,行為人也可以通過刑事和解的方式免受刑事制裁。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強買強賣商品的;
(二)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
(三)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的;
(四)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的;
(五)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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