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過失致人死亡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因過人致使他人死亡的行為。
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客觀方面必須同時具備三個要索;首先客觀上必須發生致他人死亡的實際后果。這是過失致人死亡罪成立的前提。
其次行為人必須實施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在這里,行為人的行為可能是有意識的,或者說是故意的,但對致使他人死亡結果發生是沒有預見的,是過失。
過失致人死亡罪屬結果犯,行為的故意并不影響其對結果的過失。這點同有意識地實施故意剝奪他人生命行為的故意殺人罪不同。
過失致人死亡行為可以分為作為的過失致人亡行為和不作為的過失致人死亡行為兩種情況。
一、過失致人死亡罪與故意殺人罪的區別有哪些?
根據司法實踐經驗,區別過失致人死亡罪與故意殺人罪,主要有以下幾個問題應注重:
1、過于自信的過失致人死亡與間接故意殺人
過于自信的過失致人死亡,是行為人已經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他人死亡的結果,但憑借一定的自認為能夠避免他人死亡的結果發生的因素,如行為人自身能力方面的技術、經驗、知識、體力等因素,或他人的行為預防措施,以及客觀條件或自然力方面的有利因素等,輕信他人死亡的結果不會發生,以致他人死亡的結果最終發生了。間接故意殺人,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他人死亡的結果,但對這種結果的發生采取聽之任之、有意放任的態度,從而導致他人死亡的行為。
2、過失致人死亡罪同“誤殺”的故意殺人行為
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構成要求的是行為人對其行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結果存有過失心理態度。在司法實踐中,不應將行為人在故意殺人中因打擊錯誤誤殺其“針對對象”(即行為人追求的殺害對象)以外之人的行為認定為過失的致人死亡罪。
3、不作為致人死亡行為的定性
不作為致人死亡不僅可以成立故意殺人罪,而且也可以成立過失致人死亡罪。區分這兩者的關鍵在于,行為人對其不作為行為導致他人死亡的結果是否具有故意心態,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在司法實踐中,尤其要注意這樣一種情況,即:行為人先前意外地或過失地導致了他人死亡的危險,行為人能搶救而不搶救,放任他人死亡結果發生的,對行為人不應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定性,更不能認為是意外事件而認定行為人無罪,而應對其以間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其次,再從犯罪客觀方面來看,出于被告人的傷害行為造成了被害人可能死亡的危險狀態時,被告人就負有防止這種危害結果發生的特定義務,但他基于上述心理因素,不僅不采取積極的搶救措施,反而一聲不吭甚至一走了之,從而導致了被害人因貽誤搶救時間而死亡。
4、過失致人死亡后,行為人為逃避罪責又將尸體誤為活人加以“殺害”以滅口的行為,不應只定過失致人死亡罪或故意殺人罪一罪,而應對行為人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殺人罪(對象不能犯未遂)定罪,實行數罪并罰。
二、如何算過失殺人
過失致人死亡的構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對象是他人的生命權;
2、犯罪的客觀表現為:行為人將有致人死亡的行為;客觀上必須發生致人死亡的結果;行為對人的過失行為與被害人的死亡結果有因果關系;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3、本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4、本罪在犯罪主觀上具體表現為過失。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