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行人交通事故責任劃分:1、在路口,機動車應付事故的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2、普通道路上,機動車應付同等責任或主要責任。3、行人應付事故的次要責任或同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第六十一條 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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