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的權利主要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
一、人身權利包括:
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
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保護作品完整權。
二、財產權利:
復制權;
發行權;
出租權;
展覽權;
表演權;
放映權;
廣播權;
信息網絡傳播權;
攝制權;
改編權;
翻譯權;
匯編權;
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法律依據:《著作權法》
第十六條
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職務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
網絡著作權人擁有的權利有哪些
網絡著作權人擁有的權利有:保護作品完整權、發表權、署名權、發行權、出租權、修改權、復制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網絡著作權人擁有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著作權包括哪些權利
著作權包括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即發表權(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署名權(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行權等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等。
法律依據 該內容由 梁廣宙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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